新闻资讯

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郑州航空港区消防救援支队招录70人公告
来源:    作者:  阅读:1145 次

为加强和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依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经报上级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0名,为聘用合同制,从事灭火和消防救援工作。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50人,驾驶员岗位20人。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服从统一分配和调动。

2、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慢性病;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视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认定为合格)。

3、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4、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所须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含)周岁以上、28(含)周岁以下。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消防救援工作亟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0(含)周岁。

3、曾在科技相关公司从事信息化工作1年以上或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2(含)周岁。

(三)驾驶员岗位所须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

2、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体能训练师、无人机飞手、康复师、计算机系统操作员以及车辆维修、舟艇驾驶、游泳救生、医疗健康、厨师烹饪等相关专业证书的;

3、具备网络通信系统、机房服务器、安防系统、综合布线、无线通信系统等软硬件故障处理能力,或有119、110等接警调度岗位经验的;

4、熟练掌握Office、WPS等办公软件的;

5、持有B2类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操作大型车辆,熟悉或使用消防车辆装备性能的;

6、具备消防救援领域省级及以上比武竞赛经历,且取得名次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的;

7、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审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入职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一)工资待遇。①战斗员岗位薪酬待遇约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驾驶员岗位薪酬待遇约6400元/月(含“五险一金”)。②根据日常工作表现、通过相应培训考核后,担任副班长、班长、副站长、站长(政治指导员)等管理职务,现行标准下增发岗位补贴。③培训期间津贴(三个月)均按照2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未满1个月的,不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满1个月的,培训津贴需退缴被装、伙食等个人所消耗费用按照实际参训天数计算发放。④以上待遇执行标准,如单位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有修订的新条款,以最新修订标准执行。

(二)生活待遇。①正式入职后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②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安排健康体检1次。③在日常备勤状态下通常每月最多轮休8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根据单位执勤实力及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具体参照人员管理规定条款执行。④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优抚优待。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现场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示及岗前培训、正式入职”的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表将在郑州航空港区消防微信公众号开放下载,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hkgxfzzb@163.com。报名时间自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24时结束,超时报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报名者均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初审人员待短信通知后,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查。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照片拍摄时间为3个月以内。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学历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不含成人教育在读、肄业等非毕业状态。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无毕业证原件的,均视为不符合招录条件。

4、个人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前10天及以内均可。

5、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应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应任职命令复印件。

6、报名驾驶员岗位持有B类或A类驾驶证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7、家庭成员(本人、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开具日期在2025年11月1日以后)。

8、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证明。

9、《个人承诺书》签字并捺手印原件。

(三)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4个项目,单项设置最高分25分,满分10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现场面试:面试分为心理测试与现场答辩。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测查系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者即视为淘汰。现场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答辩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模拟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五)体格检查: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身体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失准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由支队统一组织对其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最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通过。

(六)政治审查: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七)公示及岗前培训: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选取前70名列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郑州航空港区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集训期结束后对全体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其他招录考核综合成绩排名70名以后的人员,按成绩序列计入待补录名单(有效期2个月,超过2个月未收到补录通知或自行放弃的,或经2次未联系上的,补录资格自动失效),根据培训期间淘汰人员情况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相关事项

此次招录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以上内容标准及程序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一)审查地点:郑州航空港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西50米消防救援支队。

(二)通知方式: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者本人,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录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审理。

(三)咨询电话:0371-5659110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xlsx

附件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应聘政府专职队员承诺书.docx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转自用人单位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有变更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发布时间:2025-12-12  【打印此页】
  下一篇: 没有了!
  • 让我们更近一些,您可以

    马上拨打企业专线 客服顾问正在在线等您

    联系在线客服

    现在就向客服顾问咨询您要了解的问题

  • 您可以

    给我们留言 客服顾问会立刻联系您

  • 微信公众号

    贯仁生涯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guanrenh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贯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4097630号-2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Edge、IE10及以上版本和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